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潭子記帳節稅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南區公司登記, 台中西屯家族稅務諮詢, 台中會計師事務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我國與捷克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以下簡稱臺捷所得稅協定)於今(109)年5月12日生效,並自110年1月1日實施,該協定將可為雙方經貿投資往來、產業合作提供更優質的租稅環境,緊密雙邊經貿關係及促進教育文化交流。 該局說明,臺捷所得稅協定為我國第33個生效之全面性所得稅協定,適用對象為符合我國或捷克各自稅法規定之居住者,包括個人及企業。該協定共29條,主要由所得來源國(例如我國)就他方締約國(例如捷克)居住者取得之各類所得提供合宜之減免稅措施,以消除重複課稅,並提供爭議解決機制。 該局進一步說明,臺捷所得稅協定適用於就源扣繳稅款(例如股利、利息、權利金)部分,在我國為110年1月1日以後應付之所得,在捷克為110年1月1日以後實際給付之所得。以捷克公司授權臺灣公司於境內使用專利權為例,臺灣公司應給付捷克公司權利金之日期在110年1月1日以後,捷克公司取得之權利金可按上限稅率10%就源扣繳,較協定實施前按20%稅率扣繳所得稅,稅負減輕一半,有助我國與捷克雙方技術交流與合作。 該局提醒,臺捷所得稅協定係平等互惠適用於雙方居住者,我國居住者取自捷克來源所得亦可於捷克申請適用該協定,因此捷商在我國從事投資取得之股利、提供資金借貸取得之利息或授權使用商標、專利權取得之權利金所得,在我國可依臺捷所得稅協定享受減免所得稅,我國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申報時,可依所得人提示捷克稅務機關核發之居住者證明及其受益所有人自我聲明書及所得相關證明文件,按優惠稅率扣繳,所得人如擬申請適用,相關申請書表可至本局網站(https://www.ntbt.gov.tw)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得稅協定專區下載。
臺南市安南區吳小姐來電詢問,營利事業解散,什麼時候要辦理決、清算申報呢?可以採用網路申報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如果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應將當年度截至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之日止的營業狀況,填具決算申報書並自行繳納稅款後辦理當期決算,申報期限為主管機關核准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之文書發文日之次日起45日內申報;至於清算所得之申報期限,應於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辦理。該所進一步以公司組織型態之營利事業舉例說明,甲公司在108年6月3日解散,主管機關於108年6月10日發文核准解散,甲公司應自主管機關核准日之次日起45日內辦理決算申報,即最遲應於108年7月25日前向所轄國稅局辦理決算申報。如甲公司清算結束之日為108年9月3日,應自清算結束之日起算30日內辦理清算申報,即最遲應於108年10月2日日前辦理清算申報。至於營利事業決、清算申報可否採用網路申報部分,該所表示,為便利使用電子設備處理帳務之營利事業辦理申報,所得期間為108年度以後之決算或清算申報案件已可採用網路方式辦理申報,惟清算案件須與決算申報資料年度相同,且已經由網路完成決算申報,方可經由網路辦理清算申報。 資訊來源:南區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有限合夥法設立登記之有限合夥,其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所得稅法第77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可比照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有關前10年虧損扣除之規定。 該局說明,有限合夥係以營利為目的,並具有法人格之商業組織,屬於所得稅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其他組織方式成立之營利事業,亦須依所得稅法第71條及同法第66條之9規定辦理結算申報及未分配盈餘之課稅。依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第77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各期虧損,自本期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其立法意旨係避免以年度為期限計算營利事業之所得常使變動性大之所得負荷過重。基於租稅平等原則及課稅一致性,財政部108年5月16日台財稅字第10804535120號令釋,有限合夥符合首揭要件者,亦可比照公司組織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虧損扣除規定。 該局呼籲,財政部已明確核釋符合要件之有限合夥得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前10年虧損扣除之規定,請有限合夥之營利事業留意相關規定,以維自身權益。
ACC711CEV55CE
台中大里外國機構在台投資證券專戶之稅務代理人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豐原錄影節目帶業登記 台中北屯申請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師事務所 電視台產業節稅方式台中南區室內裝修業登記 SRAM記憶體IC產業節稅方式 台中中區稅務政策與爭議
留言列表